【转载】约翰•列侬:未曾公开的专访录音

首先向翻译此文的Aino表达深深的歉意,我未经您的许可转载了这篇文章。如果您看到了这篇转载,并且不能接受我这种粗鲁的转载做法,请给我留言,我会立即删掉这篇文章。

10月9日,是披头士乐队(The Beatles)主唱约翰•列侬(John Lennon)的生日,如果 Lennon 没有在1980年遇害的话,今年将是他的70周岁生日,祝他生日快乐!我之前只介绍过一张 Lennon 的专辑,点这里可以查看

John Lennon与妻子Yoko Ono为滚石杂志拍摄的著名封面照片

John Lennon与妻子Yoko Ono为滚石杂志拍摄的著名封面照片

29年前的今天,John Lennon死于一个变态歌迷的枪口,摇滚乐坛也有史以来最富传奇色彩的人物就此谢幕。我转载这篇文章的目的也是为了纪念John Lennon逝世29周年,这篇文章的原作者雷·唐纳利是一位报道摇滚乐的记者,他保留了一些非常珍贵的John Lennon采访录音。这篇由雷·唐纳利整理的采访稿刊登在泰晤士报网站,由Aino翻译成中文。译文如下

泰晤士报网站
2009年9月6日

约翰·列侬的一生充满精彩的篇章,唯有一件事饱受争议——那就是1969年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解散了甲壳虫乐队,时间恰好在40年前的本月。此举令人费解,全世界数以千万计的歌迷们因此悲痛不已,他的搭档保罗·麦卡尼心灰意冷得回到苏格兰,从此陷入消沉,不能自拔。

但是,如果列侬当初没有亲手“扼杀”由自己组建的乐队,如果这个乐队继续沿着自己的方向磕磕碰碰得进入上世纪70年代,那么,我怀疑你们今天是否还会阅读本文。

列侬心里清楚,随着流行音乐的风格发生改变,甲壳虫乐队的专辑将不可避免得不再那么受人欢迎。与其眼睁睁得看着它慢慢衰落,不如在其颠峰时期就果断结束一切。

1969年甲壳虫宣布解散时,笔者正是《伦敦标准晚报》的一名记者,专门负责报导翻唱摇滚乐的任务。今天的新闻记者被一大群娱乐记者所挤兑,难以接近明星们,彼时却不是这样,反正在我看来如此。只有到现在回顾采访甲壳虫乐队的往事,我才真正感受到这种机会珍贵无比。那是从“辣椒长官”红得发紫的1967年,一直到与前经纪人对簿公堂的1972年。

1968年10月的一天我和小野洋子坐在工作室里,她毫无顾忌的大谈前面的两次婚姻。至晚间节目接近尾声时,麦卡尼正在那架钢琴边上努力创作他的新歌《顺其自然》(Let It Be)——与此同时,走廊的尽头传来约翰·列侬和制作人乔治·马丁为歌曲《哭吧,宝贝哭吧》(Cry Baby Cry)做混音的声响。

在甲壳虫乐队最后的狂热日子里,几乎每一次采访都是在我的那间小小的索尼新工作间里完成。这些难忘得谈话都被录在磁带里,然后被装进一只旧的派克福兹箱子里收藏起来,被人遗忘,没有造册。几十年过去了,最近我将它们公布出来,其中的谈话内容从未为人所知,令我们四十年来对列侬和麦卡尼之间关系的了解有所改观。

并非每一句话都被录制下来。彼时的磁带价格昂贵,我承认有一盘磁带,上面的名字——麦卡尼,贾格尔和亨德里克斯被一个个相继抹掉。录下来的谈话并非全部发表出来,其中许多不宜公开。如今我在这儿写点什么也无伤大雅。

1969年曾有传言甲壳虫乐队内部出现冲突,但是从表面上看却一团和气。9月的一天我在梅菲尔的苹果总部闲逛,才觉得事情不对劲。甲壳虫乐队的碰头会突然间不欢而散,人们一个个从会议室里走出来,各自上下楼。但是所有人均对会议情况保持缄默。

几周后约翰打电话告诉我,他刚刚把帝国勋章退还给女王陛下。我写下这件事时觉得当时他的情绪反常。但是两天后我写了一篇名为《甲壳虫乐队离去的那天》的报道,他的行为表现得却与其他成员截然不同。

那时我担心我的观点表达不当,因为外界仍旧觉得甲壳虫乐队会永远存在下去。但是这篇文章一发表,我就收到一只白玫瑰,还有一张纸条写着“送给雷,爱你的约翰和洋子”。

从那时起,只要一提到甲壳虫乐队的解散内幕,我的录影带和我可能是最佳资料来源。那年圣诞前夕约翰邀请我去多伦多,在那里与他们夫妻一起度假,他高兴得向我泄露他是如何拆掉这个乐队的。

“在会议上保罗只管唧唧歪歪,对我们的将来指手划脚,所以他一说完我说,‘我觉得你是白痴,我想分手。’”

这话不是事先想好的,但是一旦出口,就永远不会收回。尽管在来年5月份专辑《顺其自然》(Let It Be)发行之前,解散的消息不会公布。

当然我这里也有麦卡尼的专访录像带。约翰解散了乐队,摧毁了他的梦想,而保罗最终还是从挫折中站起来,完成了自己的首张专辑《麦卡尼》。麦卡尼一向是一个聪明人,却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出了差错,1970年4月他在磁带中插了一句话说他想解散乐队,让人莫名其妙。批评指责立即铺天盖地。“他怎么能这样?”伤心的歌迷们心中充满困惑。“这全是误会。”几天以后他对我说。“我心想,‘老天,我刚刚做了什么?’”我的胃酸开始翻腾。

我不是想说“保罗·麦卡尼离开甲壳虫乐队。”

真是讽刺。成员中最希望乐队继续合作下去的人,这个世界上最忠诚的甲壳虫乐迷,却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罪魁祸首。

“我在加拿大告诉你的时候,你为什么不写下来?”约翰意识到人们以为是保罗要完成解散甲壳虫乐队这一神圣任务时,他这样要求我。从一开始,他就觉得自己才是这个人。我说:“是你要我不写的。”他翻着白眼打断我:“写文章的是你,康诺利,不是我,”

这些录像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,约翰的深谋远虑,以及他对时代脉博的敏感触觉。他天生就知道如何写歌,哪些简评会上媒体,在某种程度上,当甲壳虫乐队处于巅峰期时,他已经预见到未来的衰落。

“早在所有喝彩一起响起之前,我就产生这个念头了。”1971年他在纽约对我说,当时洋子也在。“我们过去也和公众一样相信甲壳虫乐队是一个神话,我们爱歌迷就像歌迷爱我们。但是,我们基本上是四个个体,在沉醉于自己创造的神话之后,最终还会回归我们自身。

“我明白许多人因此而沮丧,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。这个乐队好比一个纪念碑,下场不是改头换面,就是遭到淘汰。而结果肯定是遭到淘汰。人们指望乐队成为这个成为那个,但是我们四个人只不过是一个乐队,受到了过高的吹捧。”

“实际上,我们最愉快的日子是在受到过多关注之前,那时候我们在俱乐部里一唱就是几个小时。我最喜欢的歌就是猫王的《宝贝,我们在家玩》。我们花十分钟唱完这首歌,同一小节唱许多遍。”

“后来,我把其中一句拿出来放进我自己写的《为自己生活》里面——我宁可看见你死掉,小姑娘,也不愿看见你和别的男人。”

“麦克·贾格尔说过我们的乐队表演得不好。但是他从来没有见过我们在利物浦和汉堡的表演,那才是最好的。我们是世界上最抢眼的乐队。我知道所有的早期摇滚歌曲都比我自己写的好得多。”

不过大部分时间约翰特立独行,好像他决定解散乐队不可能太快或太激进。他告诉我他不想成为一个“舞台上的神话”,所以他允许记者近距离拍摄他的蜜月生活,为了世界和平。尽管他的行为遭到众人的嘲笑,抚养他长大的姨母咪咪也痛斥他“丢人现眼”,他还是固执得与洋子一起裸体出现在电子音乐专辑《两个处子》(Two Virgins)封面上,之后洋子的形象又出现在系列性爱版画,有时还有他本人的。

“为什么你画这么多舔阴动作?”去往加拿大的途中,我递过去一张版画让他签名时问道。“因为我喜欢,”这个曾经梳拖把头的家伙咧嘴笑着。伦敦警察局后来查封了他在西区画廊的展出,他们可不喜欢。

那时,歌迷们觉得洋子应该为甲壳虫乐队的解散负很大的责任,人们确信没准她暗中捣鬼。但她的意愿仅仅是其中的原因之一。至于约翰,当我再次听他的录音,他完全被这个性感的,神秘的艺术家迷得神魂颠倒。他们一样癫狂不羁,真是天生一对。

“是洋子改变了我,”1970年他在一次交谈中开着玩笑。“她逼我变得前卫,别人都希望我成为汤姆·琼斯,而她却脱掉我的衣服。瞅我现在的样子!你知不知道前卫在法语里的意思是垃圾?” 他接着谈她是如何开始与他一同出现在舞台上的:“我们刚刚唱了四个小节,她拿起话筒然后跑了……呃!无论带她到哪儿,她都爱在你面前表现自己。”台后的洋子边听边吃吃地笑。她是他的亲爱伙伴。

在我的印象中,约翰·列侬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,他喜欢把自己描绘成丑角。“你看没看时代周刊说乔治是一个哲学家?”有一次他问我。“时代上面有一篇文章,我想把它寄给普休德·康纳(电影《私家侦探》的人物)——当然是匿名的——说保罗是一个伟大的音乐家。一个是哲学家,另一个是音乐家。我是个什么呢?”

“疯子吧?”我脱口而出,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

“是的,我是个疯子。让他们都去死。”

如果他活在今天一定是一个擅长自嘲,大受欢迎的脱口秀谐星。1970年在加州接受了一段时间的原始疗法回来,他变得比以往更加多嘴多舌。他完全能够教授那些想要成名的人像一样能说会道。“你站在舞台上像个胖大嫂等着台下的人往你身上扔东西。好像小孩子总是受到审判是否能够讨大人的欢心。你知道,‘如果我倒立,放屁,弹吉他,跳舞,爆气球,拿勋章,唱首《她爱你》,你会爱我吗?’”这是典型的列侬式演讲,但他始终在微笑。

还有一次,他谈到甲壳虫乐队第二张专辑里的《并非第二次》时说:“那个蠢到家的托马斯·曼恩(他指的是时代周刊音乐评论家威廉姆·曼恩)竟然说这首歌收尾像马勒的《大地之歌》,只不过是一些普通的和弦,和其它的一样。这是第一篇有写我们的垃圾评论。”然后沉默了一会儿。“不过我知道像这样的东西还有不少。”

他最喜欢的歌曲《你不可以》是模仿威尔森·皮凯特而作,提到这首歌他故作烦恼,承认这首歌“与《买不来爱》(保罗的歌)相比就不怎么样了,那首歌他妈的太牛了。”

他和保罗之间总在较劲儿,真的,当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恶化的时候刻薄话就来了,专辑《想像》的一首歌里有一句歌词就是证据:“你搞的玩意儿在我听来就是超市音乐”。

保罗当时的心情不难理解。几个月之后,甚至连约翰本人也在纽约承认这样做稍微有些过分:“我猜这对他有点儿吃不消……”但是,正如他经常说的,“这只不过是一时的无心之语。”

其实,他一直都知道保罗是多么出色,即使并非喜欢他的每一个作品。

我这一辈子只请求过两个人当我的合作伙伴,”他从来不掩饰自己的识珠慧眼。“一个是保罗·麦卡尼,另一个就是小野洋子。这不算糟糕,是不是?”我记得曾有一个小道杂志写手暗讽保罗的歌《顺其自然》,还猜测约翰也会这么说。他没有。

“保罗和我才是乐队的精髓人物,”他私底下向我重申。“歌曲都是我们写的。”提到受年轻的麦卡尼的影响时,他实际很大度。“我早年写不了什么玩意儿,不如保罗,因为他对吉他的感觉相当棒。

保罗教了我许多关于吉他的东西,真的。”

把约翰视为音乐界“王中王”的人应该想想:约翰·列侬既不情愿却又心悦诚服得承认自己多么感激保罗·麦卡尼的提携。他对保罗的歌赞不绝口——尤其是《不为任何人》(“那是他最好的作品之一。他所有的半经典歌曲都是最好的,真的”)——而对自己的几首歌却谦虚得表示不屑一顾。“《我是海象》不值一提,”他说,这句话给所有热爱这首歌的歌迷当头泼了一盆冷水。他从来就讨厌《是真的》,不觉得自己把《戴钻石的露西在天上》这首歌的味道唱出来了(“我太紧张了,没有唱好,但我喜欢歌词”),而且他承认和保罗把写不好的歌交给乔治和林高去唱。

但是专辑《救命!》中的《仅仅是爱》最令他恼火。“这是我写的最丢人的东西。全部押韵,歌词恶心。我对歌词感到如此害臊,几乎唱不下去。我真希望我从来没有写过这种歌,”他说。然后他做了个滑稽的停顿:“这样的例子还不少呢。”那么哪些是他喜欢的?“《穿越苍穹》是我最得意的作品之一。一开始我想把它送给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,但是没有引起他们的多少兴趣,后来我们把这首歌收录进专辑《顺其自然》里面。它失去了录制成唱片的机会,但是歌词也许会保留下来。《永远的草莓地》对我意义重大。《一起行动》是我的另一个得意作品。这首歌本来打算作为口号歌曲写给蒂莫西·莱利的妻子,但是后来我没有那样做。人人认为它的意思是‘大家和平相处’,但是也有其他的含义!”其实令他自豪的作品还有很多——《我的生命中》,《我是一个衰人》,《姑娘》……

“我在接受心理治疗的时候,医生要求我把所有写过的歌全部列出来,一行又一行。简直难以置信我居然写过这么多。”

有意思的是,当我再次聆听这些录音带时才发现,无论约翰在公开场合多么批评保罗,至少在我采访时保罗从来没有批评过约翰。这形成鲜明对比。“我想在专辑《艾比路》里与约翰一起唱和声,就像以前。我觉得他会同意的。但是我就是张不开嘴去问他。

我总在想如果在甲壳虫乐队成立初期认识他们就好了,可是我只参与了最后的活动,看着大幕徐徐落下,其中大部分时间和约翰打交道。这些日子里发生了一些不寻常且具有启发意义的事情。他30岁生日的第二天我们参观纽约上州的一个美洲原住民村庄,他情绪激昂得表达甚至连他自己也会犯错。‘我小时候在利物浦看牛仔与印地安人斗争的电影,我总是部在印地安人一边,’他对同行的游人们说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多么高傲。

我肯定,他说想脱离甲壳虫乐队时从来没有想过所有这些将会多么复杂,代价多么昂贵。但是到了1971年10月他开始有了一个好主意,当时他住在纽约。他请求我保持中立态度,替他向保罗传达一个信息,他建议不让他的经理人艾伦·克莱恩和保罗的经理人兼岳父李·伊斯特曼插手,也许他们俩个人至少可以坐在一起商讨分歧。我回到伦敦把信息传达到位,但是到最后还是不可避免得由律师们来处理麻烦。

经历许多年后,我再次从这些录音带中聆听约翰的歌声,不免回忆起令人伤感的往事。但是这些采访留给我最多的还是这个人的热情,还有表情严肃却语调诙谐的英国腔。这个慷慨的人会说:“我不想谈钱,千金散去还复来。我一直想成为一个古怪的百万富翁,现在我就是。”

约翰聊自己的学历时令人发笑:“如果我有更高的学历,我就不是我了。我上文法学校的时候想去上大学,但是一门功课是及格的的。后来我上艺术学校觉得应该去斯雷德学校深造,成为一个天才,但是没有天份。我一向是一个怪物,我从来不招人喜欢。我总是那个列侬!”

当我提议约翰涉足音乐剧时,他一始既往得坦率。“不,不要音乐剧。我讨厌音乐剧。我从来没有打算写一个。我的表亲把我按在椅子上,硬是让我听过两次他妈的音乐剧,我就是不喜欢。音乐剧无聊透顶。我就是觉得这种音乐是人间灾难,即使是《头发》。音乐剧一向令反感。”有一人给太阳马戏团编创拉斯维加斯表演秀《爱》,是诠释甲壳虫乐队之作,他应该有兴趣知道这个。

有一个印度教克利须那派在他位于小镇阿斯科特附近的豪宅“提顿赫斯特公园”的地面上画了一个小小的庙宇,风格独特。“我只得把们撵走。这些人温和友善,但是他们总在不停得说‘平和’。我快疯了。我再也不要听什么平和。”

1970年约翰终于为自己的命运留下一句谶语。“一小时跑20,000英里,我不想再像现在这样浪费生命。我这才明白不能这样下去,因为我可不想在40岁就翘辫子。”

1980年,他在纽约被一个变态歌迷杀害,时年40岁零2个月。

翻译:Aino
时间:2009年10月下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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